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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
按人头付费是一种医保支付方式。
举个简单的例子:
某诊所当月签约的参保人数为100人,人头费为100元/人,那么下月初医保局就会支付100*100=10000元给该诊所,作为上个月诊所的医保结算费用。无论上个月患者在诊所实际花了多少钱,10000元都全部“包干”,有剩的诊所自己留用,超过了医保局也不补。
大家肯定都担心:给的费用太少怎么办呢?《通知》也明确了人头付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1. 动态调整:各市医保局基于总额预算管理,科学确定年度按人头付费标准,并动态调整。
2. 向特定群体倾斜:对老年患者和儿童患者占比高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人头付费标准。
3. 精细化分组:可根据参保人年龄分布、疾病构成等因素划分为若干年龄分组,为不同分组设定不同的付费标准。
4. 创新探索:可根据参保人实际就诊人次、服务类型,结合患者年龄、就诊频次、疾病严重程度等调整系数,计算“有效就诊人头点数”进行付费。
也就是说人头费的计算方式并不是“一棍子打死”,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结一下“按人头付费”:
按人头付费最大的影响就是:超过了医保给的费用,就得诊所自己掏钱。那医保支付的费用到底够不够用?我们来算笔账。(以下数据由ABC客户提供,仅作为参考)
以广州为例:
城镇职工每年每人门诊统筹大约可以报销8000元,除去医院和药店,假设诊所可以报销4000元。
医保每人每年支付约1300元,中间就存在约2700元的最大差额,理论上可能需要诊所垫付。
所以诊所需要思考1个问题:如何将患者实际看病费用,尽量控制在医保支付费用范围内?
这里也给各位老师几个建议:
1. 从“被动治疗”转向“主动健康管理”,通过提升效率、预防疾病、规范诊疗来控制总成本。
2. 严格遵守常见病临床路径,避免过度检查和不合理用药。
3. 提升医生对常见病的精准诊断和处理能力,避免患者多次无效治疗。
4. 管理者通过诊所系统数据统计,掌握医生统筹、自费的支付金额及占比,平衡医保支出比例。
5. 根据患者需求设计分层医疗服务体系,分为医保支付基础项目、医保+自费进阶项目、纯自费高阶服务项目,减轻对医保的依赖。
“按人头付费”本质是减少浪费,将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也意味着未来医保发展越来越科学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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