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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报告:药企腐败被点名,学协会、基金会违规性质更严重

来源:审计署、易药人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7   | |

近日,国家审计署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七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涉及问题较多的是学协会、基金会等相关问题,第六部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中列举了三大违法案件,其中两大案件为医药领域问题。

    

审计在医药行业合规监管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14部委联合发布的《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发挥穿透式审计监督优势,加强医药行业专项审计”并以审计为抓手,打通从原材料采购、药品耗材生产、招标采购的监管通路,将监管重点向生产端覆盖。探索建立药品生产加工到流通使用全过程可追溯机制,全面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采集应用。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医药企业参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加强合规管理,推动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内的合规管理,持续净化医药购销秩序。

  

在审计署今年报告的“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中,列出了三大案件,第一个为某药企支付民企推广费、总经理等人收受贿赂问题,第二个为原料药垄断、抬高药价牟利问题。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45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430多起,涉及1400多人、630多亿元。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易发多发。金融、国企、能源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仍是腐败重灾区,一些不法分子“靠什么吃什么”,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如国企上海XXXX药业公司原总经理周某等人,在2020年至2023年间,未经集体决策和公开招标,利用负责商业谈判、合同审批的职务便利,审批决定引入18户民企进行药品推销,并以国有资金支付其中7户推广费8300多万元,周某等人收受这些民企实控人贿赂2000多万元,用于个人理财、消费等。

  

(二)一些民生领域乱象影响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从审计情况看,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多发,“蝇贪蚁腐”、“小官大贪”禁而不绝;一些不法团伙利欲熏心,为牟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严重冲击社会秩序和民生底线。如山西一不法团伙2012年以来,先以股权收购、产品包销等方式获得少数原料药控制权,再通过市场垄断、高额分成等控制成品药生产企业,以此大幅抬高药价,共牟取暴利数十亿元,严重侵蚀医保基金和患者权益。

  

(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花样翻新。有的借案件查办进行权力寻租,或搞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有的在正常业务中层层嵌套,增加穿透式监管难度;有的以市场手段作伪装披上腐败“隐身衣”,或以他人代持设置行贿受贿“隔离带”。如一省证监局原局长凌某等人2011年以来,伙同3户企业实控人,先在上市前借用亲属账户“卡点”突击入股,并采取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等非现金、非常规转账方式隐匿入股资金来源,再在上市中为3户企业提供辅导备案、上市保荐,上市后凌某等人将购买的原始股已累计减持套现数亿元,且获利资金长期存放他人账户,只在使用时才转入个人名下。

  

审计署报告第二部分,审计署附录了“2025年第1号公告:中央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的专题报告。

  

审计署专题报告显示,20249月至20252月,审计署重点审计了42个部门及所属252家单位2024年收到的财政预算拨款6199.57亿元,并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此次共发现各类问题金额315.44亿元。其中部门本级38.86亿元(占12%)、所属单位276.58亿元(占88%)。对照以前年度审计情况,中央部门违纪违规问题向所属单位转移下沉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

  

审计报告随后报告了“一、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仍有发生”问题,主要是学协会、基金会问题。

  

一、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仍有发生

  

(一)公益性社会组织等偏离定位违规获取收入问题突显。

  

从审计情况看,部门所属的协会学会、基金会、文化出版等单位,较之以往审计的中介、培训等单位,违规获取收入的手段更多样、性质更严重

  

一是11个部门的12家协会学会等,通过在论坛中为企业品牌推介等不当获取收入3.08亿元。

  

二是3个部门的4家基金会,打着慈善旗号营利等3.41亿元。

  

三是9个部门的13家文化出版单位,通过贩卖书号版面、搞有偿新闻等谋利9879.29万元。

  

(二)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成果尚不巩固。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要求,10家所属单位自20243月以来,已停止举办违规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此次又发现,11个部门和60家所属单位通过违规开展活动收费1.88亿元。

  

从审批程序看,9个部门和52家所属单位的100个活动未经审批或规避审批。

  

从经费来源看,1个部门和29家所属单位在44个活动中乱收费乱摊派1.88亿元。

  

从评选质量看,3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在8个活动中搞全员得奖、为资质较差者放宽评审条件等。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主要是8家所属单位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涉及金额1819.43万元。

  

审计署专题报告中,与医药行业有关的问题涉及包括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中国计生协会、中国老龄协会等部门/机构或其下属单位举办的相关活动。具体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

  

  • 2023年,委本级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直接选定培训承办单位,涉及金额509.52万元。

  • 所属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将9个培训项目支出70万元,转嫁给参训学员或单位承担。

  • 所属中国医学论坛报社未经批准举办1个论坛。

  • 2012年至2024年,主管的中华医学会未及时发现所属企业将出版的1份期刊交由民营企业经营,该民营企业获得收入4166.6万元,其中2024631.58万元。

  • 2022年至2024年,主管的中华医学会下属《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公司违规与外部单位合作出版旨在宣传医药公司产品的增刊,共收费138.7万元,其中202441.68万元。

  • 2022年至2024年,主管的中华医学会未经批准,开展3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国家疾控局:

  

  • 2023年至2024年,代管的中华预防医学会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将4次会务服务直接交给执行单位承办,涉及金额548.79万元,其中2024127.36万元。

  • 2022年至2024年,代管的中华预防医学会违规向参会医药企业收取与品牌推介挂钩的费用3920万元,其中20241595.90万元。

  • 2023年至2024年,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违规向参训学员或其所在单位转嫁15个培训项目的住宿费或餐费156.08万元,其中202482.63万元。

      

国家药监局:

  

  • 2021年至2024年,所属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参股的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举办1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向获奖企业收费3654.6万元,其中20241185.4万元。

  • 2022年至2024年,所属《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违规为企业有偿刊发宣介文章并收费2426.07万元,其中2024649.9万元。

  • 2022年至2024年,所属《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和信息中心在2个论坛活动中,违规收取与品牌推介挂钩的费用等899.01万元,其中2024366万元。

  • 所属药品评价中心和代管的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违规依托部门影响力开展培训并收费394.88万元。

  • 所属信息中心未经批准开展1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中国计生协会:

  

  • 会本级在1个论坛活动中违规收取与品牌推介等挂钩的费用89万元。

      

中国老龄协会:

  

  • 2022年至2024年,主管的中国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在364个论坛活动中,违规向企业收取与品牌推介等挂钩的费用1.36亿元,其中20244486.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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