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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全国首部医药合规指引

来源:新康界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7   | |

  7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这是全国第一个官方发布的合规指引。

  

  医药反腐进行到今天已经1年,从近期不断被披露的医疗系统公职人员落马信息来看,反腐风暴完全没有消停的趋势。今年3-4月,河南、湖北等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商业贿赂行政指引》,表明医药行业反腐败已经进入规范化。

  

  除了常见的工程建设、人事任命等环节,医疗领域腐败还发生在很多特殊领域,如统方、高价采购大型设备、0元采购后高价购买耗材等,因此各地纷纷做出指引,监管层级上从以前卫健系统提高到市场监管部门,表明医药反腐已经不再是医疗系统的“家法”。

  

  重庆版《指引》不仅涉及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还明确合规、商业贿赂等行为,列举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正所谓对整个产业合规体系的建设意义重大。

  

  重庆版《指引》列举了8种可能引发的行政风险、民事风险及刑事风险作了提示。假借开展学术活动、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名义,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被重点提及。

  

  在学术活动的规范上,新的《指引》要求活动地址选择、活动议程安排、参与人员身份、经费支出项目、活动开展频次等方面都要经过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审查。

  

  此外,违规开具处方、通过赠送礼品、安排旅游、餐饮或者娱乐性活动等7种行为,都将判定医药企业存在商业贿赂问题。

  

  不过,这些违规行为对应的处罚条款却相差巨大。《指引》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收受医药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旦被认定为商业受贿,医药企业或者医疗卫生机构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医药企业或者医疗卫生机构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023年底,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ST天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因涉嫌行贿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刘群的案件在重庆的官场、医院、制药企业之间,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表明行贿也有可能触及刑罚。

  

  《指引》还列出商业贿赂的民事风险。医药企业或者医疗卫生机构因商业贿赂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本次重庆版《指引》覆盖整个医药产业的方方面面,在全国范围具有示范效应。业内普遍认为,倘若其他地区持续跟进,无疑将会把医药反腐风暴带入高潮,行业迎来新一轮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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