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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和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的要求,依据《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了《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综合评审办法》,并经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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