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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的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2-01   | |

 

    经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领导小组批准,省卫生厅最近公布了《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2010年版)》(粤卫﹝2010184)(以下简称《增补品种目录》)。现对《增补品种目录》做出详细说明。

    一、认清建立《增补品种目录》的重要性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有利于促进科学合理用药。我省《增补品种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制定的,是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的有益补充,是完善我省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增补品种目录》势在必行

    调研发现,一是国家基本药物307个品种中有一部分属于预防疫苗类用药、抗艾滋病、抗结核类药品,实际可供我省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品种仅200余种;二是由于我省疾病谱的特点以及传统用药习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能满足基层基本急救(农药中毒、蛇咬伤等)、抗过敏、儿科、妇科、皮肤科和清热、祛湿、祛暑、感冒、胃肠道疾病,以及一些常见病、慢性病的用药需求;三是广东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用药需要600800种(含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欠发达地区用药需要500800种(含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由此,根据我省疾病谱特点和基层用药实际,重点遴选并建立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才能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需要,才可避免常见病患者流向大医院,使常见病能在基层得到有效治疗解决。

    三、准确把握遴选的原则及范围

    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广东用药特点,合理确定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增补品种原则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范围内选择,确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乙类目录中或在广东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选择。

    四、科学组建遴选工作组和专家组

    组建基本药物遴选工作组,由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九个部门领导组成,在卫生厅药政处设立办公室,承担遴选工作日常事务。构建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专家库人数达8000人以上,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险机构的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管理学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基本药物专家组由资深的专家教授组成,分设咨询专家组、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组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主要是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咨询专家不参加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参加目录制定的咨询工作。

    五、精心组织遴选工作

    (一)深入基层调研。专家组深入基层调研,分别到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中山市、博罗县、新兴县、蕉岭县等10多个市县和60多个乡镇卫生院进行调研,整理收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药品需求信息,并在调研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研讨论证汇总。

    (二)确定遴选意见。经过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论证分析、广东基层调研情况和用药特点的分析、与其他省市增补数量的比较分析等,确立我省基本药物增补原则、遴选范围、品种数量及实施细则。

    (三)组建专家组。按照遴选细则和咨询专家条件,从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咨询专家组,并从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中抽取100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组确定增补品种备选目录,评审专家组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我省增补品种目录初稿,各组专家互不交叉。

    (四)产生备选目录。从521日至26日,咨询专家组多次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我省疾病谱特点和用药习惯、兄弟省增补品种目录反复分析、评价、论证、淘汰和增补,拟出我省400种药品的增补品种备选目录。

    (五)确定目录初稿。按照遴选细则,评审专家组于529日上午在三寓宾馆集中,到会的99位专家经过严格培训,以实名制和计算机投票方式从400个备选目录中最终确定了我省260种药品的增补目录初稿。

    (六)公开征求意见。分别邀请广东省21个地市的卫生管理部门、医保管理部门人员参加研讨座谈会,并分批听取基层医疗机构的意见。尔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增补目录初稿,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七)形成目录送审稿。将目录初稿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五易其稿,修改完善后形成244种药品的增补目录送审稿。

    (八)审核批准公布。送审稿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报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授权卫生厅发布。

    (九)严格遴选监督。遴选整个过程严格专家管理,严明各项纪律,严格封闭式管理。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加强全程监督,确保遴选过程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六、把握增补品种的分布特点

    广东地处亚热带地区,疾病谱与兄弟省有较大的差异。湿热的气候、环境容易导致皮肤病、妇科病(盆腔炎)、儿科病及感冒、消化道系统疾病等地方多发病和常见病,因此对这些疾病谱有针对性的做了重点遴选。

    在增补的244种药品中,西药120个,占总增补品种数的49.18%;中成药124个,占增补品种数的50.82%。属于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有224种,占增补品种数的91.80%,其中,属于国家甲类的有50种,属于国家乙类的有174种,分别占增补品种数的20.49%71.31%;属于省医保目录的有18种,占增补品种数的7.38%;属于非医保目录的品种有维生素E、胃乃安2种,占增补品种数的0.82%

    七、遴选疗效好的知名老药、普药

    遵循疗效好、覆盖广的原则,增补244种药品基本是知名老药和普药。如,奎宁、替硝唑、安乃近、穿心莲糖衣片、双料喉风散、跌打万花油、跌打镇痛膏、蛇胆川贝散、蛇胆陈皮散、补脾益肠丸、干酵母、藿香正气丸、紫金锭、上清丸、小柴胡、复方感冒灵、新血宝胶囊、大黄蔗虫丸、胃乃安、小儿七星茶。这些药品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普通药,也是老百姓喜欢用的常用药。

    例如:复方土槿皮酊对一般的癣疾有杀菌、止痒的功效。磺胺嘧啶为广谱抑菌剂,可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如敏感脑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炎的治疗和预防;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可作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用于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八、严格控制增补药品的价格

    增补的244种药品价格相对稳定合理,可以让老百姓用得安全、用得实惠。根据2009年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网最高临时零售价:替硝唑注射液100ml:0.4g装,1.56元/瓶;复方土槿皮酊15ml, 2.3元/瓶;穿心莲糖衣片24片装,2.79元/盒;安乃近注射液2ml:0.5g 10支装,2.9元/盒;跌打万花油25ml6.4元/瓶;跌打镇痛膏4片/袋,7.14元/袋;双料喉风散2.2g9.74元/瓶;磺胺嘧啶片0.5g*100片,11.50元/瓶;蛇胆川贝散0.3g*20支,10.79元/盒;补脾益肠丸(水蜜丸)72g11.19元/瓶;蛇胆陈皮散0.6g*10瓶,11.5元/盒。非医保目录的胃乃安胶囊36粒/瓶,10.1元/瓶;维生素E胶丸 50mg*60粒的为5.18元/瓶,100mg*60粒的为8.76元/瓶,较之天然维生素E胶丸100mg*6037.6元/瓶便宜了70%多。按照国家发改委对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原则要求,对增补品种实行全省统一招品种、招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增补药物价格会相对稳定合理。

    九、明确增补药品的使用范围和比例

    增补药品适应范围主要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增补品种使用采购配送试点办法》规定,全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增补目录品种金额不得超过基本药物使用总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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